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023-02-05 18:21:25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此文共2711字]

在公交站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广告,那么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1、今甲乙双方就宿迁市金门广告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入股经营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将自己享有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期限以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合同为准)的使用权、经营权(共计61个),折合价款人民币880万元,将其中50%股份计440万元转让给乙方。

3、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纳广告位入股款440万元给甲方,乙方不按期支付的,每天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15天未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 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所发生的电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主架修复,修理费用、主架上的灯管、镇流器、线路、玻璃、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5、 入股经营期间,广告商发布的广告(广告画面等与发布广告内容、效果有关的材料及图纸)由甲方选择、安装,费用由双方出资比例自行承担。甲方没有广告商发布的广告位,乙方可以选择广告商发布广告,但事先必须先与甲方协商,沟通,取得甲方同意。

6、 入股经营结束后,广告位使用权及已经安装的材料均归甲方按甲方与沭阳县交通局的协议处理,乙方不得毁损或拆除带走。

< ……此处隐藏1726个字……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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